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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情况下开车没撞到人也要负责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次数:639
    如果你正在开车,突然一名骑车人摔倒了,交警认定你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甚至全责,你会服气吗?相信所有人都会不解,甚至声称对方碰瓷,但这样的话司机真没责任吗?真不一定。

    针对近年来此类事故的多发,交管部门通过案例分析,让我们了解到:有一种交通事故,叫“无接触交通事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1.刚出小区,骑车人摔倒

    王某驾驶面包车,从小区出来,刚出小区门,慢车道上驶来一辆电动车。骑车人见前方驶入一辆面包车,便赶紧刹车避让,但电动车发生侧滑,骑车人摔倒,车损人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交警介绍,面包车进入慢车道,属于借道通行,应让慢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但面包车并未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骑车人发现面包车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摔倒,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面包车司机和骑车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2.货车违停,另外两辆车撞了

    一辆大货车违停在路边,当晚,该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一起。在大多数人看来,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在摩托车司机和轿车司机之间划分。但结果并非如此,那辆违停的大货车司机也承担了次要责任。

    交警之所以认定大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是因为在事故现场勘查发现,违停的大货车遮挡了视线,导致摩托车司机和轿车司机没有及时看见对方,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没有必然的联系。简单来说,如果该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要担责,反之无需担责。举个简单的例子:对面驶来的车辆不按规定开着远光灯,导致司机看不清路面而发生事故,虽然两车没有发生接触,但对面车辆开车远光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该车司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人认为,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责是对碰瓷的一种纵容。这种观点比较极端。

    简单来说,违停、乱用远光灯、该让行没有让行等违法行为,一旦成为事故发生原因之一,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这种无接触事故,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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