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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坚持“管理科学、执法依规”的理念,全力打造洁净盘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现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大市容监管工作力度

1、查处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装修、改建;随意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房顶搭棚、设架,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    

2、清理未经审批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悬挂的经营性广告、标语等宣传物品。查处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街道两侧、交通路口派发经营性宣传物品等违法行为,清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及张贴宣传品和临街建筑物外墙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3、查处在道路上从事洗车、维修、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

4、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点以及经批准设置的废品收购站点未加强场地管理,影响市容,污染周围环境等违法行为。

5、对擅自设置彩虹门、彩旗等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6、超过审批期限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未自行拆除的,以及产权单位对广告设施未定期维修,责令设置单位整改和拆除。对易脱落、倒塌的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

7、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8、查处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档、标志;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和作必要覆盖;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工作力度

1、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纸钱、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2、查处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露天场所焚烧垃圾等物品,屠宰家禽、家畜等动物;在垃圾筒、垃圾点内捡拾垃圾和在污水井内打捞馊余;擅自饲养鸡、鸭、鹅、兔、猪等家禽家畜等违法行为。

3、查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者污水、粪便,将垃圾扫入排水井、下水道等违法行为。

4、强制拆除不符合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5、对运输车辆运载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物和液体时,未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洒漏以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责令产权单位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陈旧、破损的环境卫生设施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临街单位对责任区内地面全天清扫保洁,清除污物、污迹、废弃物和积水等。及时拣拾绿化带、行道树周边杂物,垃圾按规定袋装并定点定时投放。主体建筑、附属设施及其他附属物上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定期刷洗墙面、牌匾、灯箱等;确保责任区内地面洁净、立面整洁。禁止责任区内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挖乱竖,做到秩序井然。

二、工作标准

(一)市容管理标准

1、建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棚等;临街阳台上不得吊挂杂物,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

2、沿街破残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符合街景要求,危险房屋和构筑物,应及时拆除或整修。

3、城市中不得有影响市容的违章建筑,一经发现,应按规定及时拆除。

4、沿街商店设置的遮阳蓬帐,应整洁美观,高度不低于2.4米,宽度不得超过人行道。

5、无从事占道维修和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无露天烧烤、无堆放物品。

6、沿街商家店牌严格按照一店一牌设置。

7、景观灯光设施保持完好,无破缺现象。

(二)环境卫生标准

1、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烟头、纸屑、瓜皮果核;不得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任意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2、市区道路、广场定时清扫、洒水、保洁。有条件的路段采用水洗除尘。

3、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工程竣工应平整现场,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侵漫路面、堵塞管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4、垃圾收集运输实现容器化、封闭化、机械化。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5、垃圾集运站,各种垃圾容器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公共厕所应合理布局,经常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 

6、居民区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城郊结合部农业户的家禽家畜,坚持圈养,保持环境卫生。

(三)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职责分工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兴隆区人民政府、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大洼区人民政府、盘山县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负责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环卫设施的产权单位负责环卫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各级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应用数字化管理手段,提高精细化常态管理水平。

2、坚持“监察教育为主,严管重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各综合执法部门要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大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的整治和管理,不留盲区和死角,使城管执法工作更加贴近市民群众。

4、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一是规范增量户外广告。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规划设置。二是对不符合规划的存量户外广告依法拆除。三是严格规范新建商网的商家牌匾设置,确保同一商网牌匾设置达到“四统一”要求,实现美化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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