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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盘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经市综合执法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市综合执法局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市综合执法局此次整治范围是全市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超市、小卖部、小加工点及流动食品摊贩。整治内容一是排查建成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园周边私搭乱建情况;二是整治校园周边的集贸市场;三是整治校园门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四是维护中高考考区环境秩序。目标是经过集中整治行动,使全市校园及周边的秩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校园周边商户无出店经营、占道加工、乱堆乱放现象;校园周边无私搭乱建现象;校园周边机动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自整治活动开始,市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逐一逐校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了解中小学校、大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情况。已对全市122家中、小学及大学进行了排查,共发现流动商贩221起,主要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流动食品商贩普遍存在;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上学、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仍存在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针对以上现象,市综合执法局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督促检查原则。两区综合执法大队是此次校园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集中警力,集中车辆,彻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市综合执法局网格化大队积极协助配合两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辽东湾执法分局和辽河口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内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市综合执法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周对全市建成区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二是依法行政,严管重罚。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服从行政管理,对多次教育劝告仍不改正的,要重拳出击,严管重罚,坚决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三是主动沟通,巩固成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规章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使校园周边的环境得以根本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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