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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季节性临时河蟹市场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规范河蟹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市占道经营的季节性临时河蟹市场依法予以规范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市主街主路、城市出入口、景观路以及通往景区道路沿线两侧严禁私自设置、摆放河蟹售卖摊点及牌匾。
   二、所有河蟹经营业户要自觉到指定区域进行经营,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临时河蟹市场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经营秩序、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对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倾倒和排放污水,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市容卫生环境。
   四、未经批准严禁在河蟹市场内私自搭设棚亭,摊床设置要做到美观规范,杜绝乱堆乱放现象。
   五、各级综合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临时河蟹市场的日常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河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清理和处罚。
   六、对妨碍执法的经营业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惩处。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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