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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被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盘锦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热切期盼,不仅是阶段性任务,也是战略性目标,不仅是严肃的政治责任,也是崇高的历史使命。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是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参与者和实施者,是社会各项事业的管理者,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创城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为此,向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如下:  
    一、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屏幕、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传播媒介,高密度、多形式、深层次地开展创建宣传活动,确保机关干部对创建的知晓率达百分之百,并进一步提高创建的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齐喝彩,为创建齐出力。
    二、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践行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为创建文明城市出力流汗。要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倡导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素养,形成文明风尚,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三、齐抓共管,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推动者。机关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通过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五定”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洁,绿化养护及时,公益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带头践行参与“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主动上报车辆号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行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让机关干部的形象成为文明城市最生动的缩影;叫响志愿服务品牌。通过开展机关干部“文明交通志愿岗”、“在职党员进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打造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品牌,组建国际化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具有盘锦特色的志愿文化。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市直机关上下要把文明创建融入城市血脉,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切实的行动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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