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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礼让是一种美德,礼让是一种修养,礼让是一种传承。为了让“礼让斑马线”行为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让相互礼让、遵规守矩的文明风尚吹遍盘锦大地。为给市民提供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和社会人文环境,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盘锦市文明委决定,从2017年5月起,在全市开展 “礼让斑马线,你我齐参与”活动。在此,我们倡议:
    如果您是公务员,您直接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请您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在您驾驶公务车辆或私家车时,自觉遵守交规,主动减速礼让,为广大市民作出好的表率。做到礼让斑马线、公务员当标兵。
    如果您是私家车主,请您行经斑马线或遇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减速,停车礼让,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如果全市私家车主人人都做到礼让,一定会使盘锦这座城市劲吹浓浓的礼让之风。
    如果您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请您遵守交通信号,驾车不驶入人行道,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如果您是行人,请您在通过路口或人行过道时,遵守交通信号并走斑马线,遇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时,请抓紧时间快速通过,并主动竖起大拇指,对自觉停让的司机点个赞,以表谢意,让文明和正能量相互传递,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如果您是志愿者,请您积极参与我们的“礼让斑马线”志愿者先行,宣传礼让相关知识,引导驾驶员主动礼让,引导行人通行斑马线,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而路上的行人也许就是您的亲人和朋友。文明礼让,是对生命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来吧,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参与礼让!让我们从斑马线上的文明开始,为国际化盘锦增光添彩、凝聚辉煌!
 
    礼让斑马线相关规定
   (一)车让人
    1、当前方斑马线有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要减到15公里/小时以下,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在停止线外,必须停车,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
    2、当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开始减速,做好有行人横过道路的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
    3、当前方斑马线路口有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等候;必要时,闪灯提示或挥手示意。
    (二)人谅车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当机动车停车礼让时,抓紧时间快速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二十七条五项之规定,对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予以200元处罚,驾驶证记3分。同时市直机关工委把文明出行将列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文明机关创建考核内容。
    机关干部驾车过斑马线没避让行人,第一次发现由本单位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有下列情形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一是机关干部本人驾车过斑马线时没避让行人被执法部门抓到拍到的;二是车辆外借,驾车者没有避让行人的;三是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文明行为的。机关干部驾车不避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将取消其所在单位文明单位资格或创建文明单位资格及本人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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