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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盘锦“创卫”成功了!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5—201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命名69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盘锦出现在命名名单之中,辽宁仅此一家。这也是我省时隔13年后地级市再次获得此项荣誉。

 

    我市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启动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列入“多城联创”内容之一。据了解,我市2016年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完成材料申报、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2017年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我市推动工作变不可能为可能的又一范例。

 

    站在国家平台,科学统筹谋划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联创”工作,一直是盘锦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始终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美好愿景。我市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文明卫生意识。目前,盘锦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文明卫生程度显著提高,文明卫生幸福之城魅力日益显现,一个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现代城市惊艳亮相。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推动了全市对外开放,成为广大群众普遍受益的民生工程,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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