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工作信息

市综合执法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过祥和中秋、国庆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 条,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制定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小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对照自身开展自查自纠,夯实主体责任,严格纪律要求。

加强教育管理,严明党的纪律,局领导和科室,大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内容包括“一岗双责”,廉洁自律,同时还包括工作安全等方面,科室,大队负责人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达到时刻提醒的目的。局机关党委,党支部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利用局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切实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自觉遵循“十个严禁”。确保不出现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问题。同时,局内所有执法用车,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位置,公车封存,司机要发送位置共享到指定微信群禁止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经单位领导同意的,除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领导以上率下,营造良好政治环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局机关党委采取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经常性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和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处置,及时回应。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通报一起,追究问责一起。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局党组向全局公布了盘锦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四风”随手拍举报微信公众号,局内外干部职工可以随时举报。今年以来,全局未出现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下一篇: 奋力书写东北振兴的时代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