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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全面完成2018年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年初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全面深入贯彻辽宁省住建厅《2018年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工作要点》(辽住建〔2018〕53号)和《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辽公通〔2018〕8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盘政办〔2018〕22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一、统一思想,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整治工作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和要求,市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副市长亲自抓,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形成了健全的工作网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落实责任分工,保证整治行动有条不紊进行。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一)全面推行“街长制”。兴隆台区将“街长制”和网格化相结合,将城区主次干道按网格划分,建立网格包干职责,实行“街长”工作负责制,设立街长责任制公示牌,将管理区域、管理标准、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同时明确街长、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职责落实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督查工作,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整治占道经营。一是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对占用人行道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占道加工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全年共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9636处,出店经营5418处,占道修车洗车加工772处。二是加大对占道露天市场的管理力度,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将市场委托给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各县区综合执法局进行监督,总体呈现良好态势。今年以来,老干部局早市、康桥早市、利民路早市等30个占道露天市场周边环境均得到明显改善,规范临时性占道河蟹市场357个。堵塞交通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整治秋菜市场。秋菜临时销售市场设置由辖区综合执法局选址审批,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要求秋菜销售点设在次要街路、居民小区和早夜市,严禁在主街主路占用黑色路面和人行道设摊销售。督促京环集团加大保洁力度,做好辖区秋菜销售点周边及沿线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58处秋菜临时销售地点。四是整治占道露天烧烤。坚持“疏堵结合、教罚并举、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各区综合执法局对主街主路、小街小巷的露天烧烤、室外摆餐桌等进行清理整治,主要采取一次告知、二次警告、多做工作、促进整改的原则,每天固定时段反复巡查,督促商户将在室外摆放物品搬进店内进行经营,对多次整改依然反弹的烧烤摊点进行取缔,截止目前,共清理了531余处,没收烧烤炉具416余个。
2、整治占道广告牌匾。一是全面清理整治占道摆放灯箱、店招、条幅等行为,清理占道广告、条幅1000余个。二是清理散发小广告,强化非法广告执法管理,加大源头查处力度,充分利用非法广告电话追呼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局属各大队实行值班巡查制度,从6月6日起至6月30日,每天早7:00—9:30、晚16:00—19:00点值班巡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截止目前,追呼非法号码646余个,收缴非法广告3109余张。
3、整治车辆停放秩序。一是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每天出动执法车进行不间断巡查,对市场周边机动车不按照规章停放,占用禁停区的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并加强宣传教育,在停车的显要位置,张贴“车头一律朝外”的宣传标语,时刻提醒司机规范停车。目前,对车辆停放管理我局已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对马路牙石以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纳入交警处罚系统。截止目前,共对违停车辆粘贴《违停告之单》3367余份,规范违章停车7886台次,处罚违规停车3206台。二是整治非机动占人行道乱停乱放,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监管,对未经准入的其他共享单车进行取缔,收缴违停共享单车5000余辆。三是对占用道路和公共停车位停放的二手车、“僵尸车”进行彻底清理并予以处罚,目前对全市32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占道经营、占用公共空间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规范,清理僵尸车81台。
4、整治占道设施、棚亭。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及现场办公会,要求移动、电信、联通、国家电网、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全面排查占用人行道路设置的电力、通讯、交通等设施,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对占用人行道的通信设施进行摸底调查,主街主路占用人行道的经规划审批后先行迁移至绿化带或设施带,违法占道行为在12月前已经减少了60%,2019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三)利用数字城管,打造“智慧城市”。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市管理“双巡查”工作,即市局检查与县区局检查相结合,市局采取“日通报”制度,每天向各县区、经济区执法局通报情况,每月末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简报》向市政府、各县区政府通报巡查结果,强化对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监督、检查、协调和考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工作反弹。
各大队网格员按照各自网格区域,利用“城管通”APP,对影响市容环境、街面秩序、“门前四包”等问题拍照上传至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派到各二级指挥平台,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指挥中心,达到了及时立案,准确派遣,快速反馈,高效结案。
三、监督有力,措施到位,着力保障整治工作
1、严格督查,严肃问责。为了强化工作督查落实,此项工作已纳入省绩效考核,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工作中,我局全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抓好督导和整改,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让群众满意。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除增加巡查频次外,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辖区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每周核心区域违法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2、加强管理,文明执法。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宗旨,针对发生突发事件,积极应对、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尊重执法对象,以道理说服人,以真情感动人,以法律教育人,使执法相对人心悦诚服。
3、积极协同,联动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与街道、社区协调做好整治工作,组织市规划局、交警、市通信办等部门相互合作、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现场办公会议制度,重点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执法效能,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
2019年,市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提高城区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精细化管理水平,人行道干净、整洁、平整、畅通,实现核心地区侵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治全覆盖,达到“规范有序、还路于民、品质优良、整洁畅通”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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