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工作信息

市综合执法局制定2019年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根据“重强抓”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市综合执法局制定了2019年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为目标,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的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统一要求、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条块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主次干道、商业区、城区出入口为市容市貌提升重点,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上,通过整治建立市容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环境秩序达到“三净、六无”标准,即立面净、门窗净、路面净;无乱堆放、无乱贴画、无乱扔吐、无乱停靠、无乱搭建、无乱摆卖。做到沿街商家、企事业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车辆停放整齐,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市容市貌提升工程主要要提升以下内容,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提升;开展广告牌匾、小广告小张贴专项整治提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提升;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提升;加强文明祭祀管理提升;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的作用;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提升。


在实施步骤上,2019年2月15-2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召开各级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要求、意义,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019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支队要按整治标准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先保洁后美观、先取缔后规范等方式,深化工作目标,细化行动内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支队要在整治的同时,认真做好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针对市容市貌容易反弹的问题,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狠抓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政府工作报告提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
下一篇: 关于印发《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