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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一、工作体制和职能设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06年11月24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07年5月31日挂牌并正式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市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重新整合队伍划定职能。目前主要行使市辖区住建、规划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市辖区市场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殡葬、环保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盘山县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四个科室”,即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督查科、业务管理科,下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兴隆台分局、双台子分局、大洼分局和辽东湾分局;局属事业单位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3个科室,下设8个大队。
  三、人员编制情况。
  目前已经划转调整到位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58人,政策性安置复员兵134人、共计316人。现有领导职数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处级调研员4名。

四、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151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7—28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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