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王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辉(身份证号码:211402********1051):

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湾)城罚决字〔2021〕第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本公告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1号

联系电话:0427-3402086 联系人:徐震周瑛

特此公告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听证公告(盘锦安达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安装起重机械一案)...
下一篇: 93王辉行政处罚公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