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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协调发展、全面参与、精细管理、效率优先”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全力推进工作思路转型,从加强城区服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市经营秩序、提升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品位,努力打造整洁城市、宜居城市、秩序城市,将重点城区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的国内一流创新城市,全面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净化工程,优化城市环境

  (二)实施美化工程,打造城市立体形象;

  (三)实施畅通工程,规范城市交通秩序;

  (四)实施规范经营工程,促进服务业和夜经济发展;

  (五)实施祥云盘锦工程,实现大数据管理;

  (六)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实现智慧化网格化管理;

  (七)实施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强化综合整治。

  2016年工作重点街路

  向海大道、泰山路全段;双区红旗大街、前进街、兴农街、东风市场周边;兴区石油大街、兴隆大街、辽河东路、钻井市场周边;辽东湾新区的滨海大道、二界沟渔雅小镇。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治理环境脏乱差,优化城市环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通过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实现城市立面有特色、有层次、有品位,整体规划,逐步拆除,保障更加靓丽,环境更加优美;

  (三)实现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有序,管理工作常态化,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实现城市管理与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双赢。

  (五)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建设“祥云盘锦”;

  (六)通过各个层级平台建设,全面增强城市功能和便民手段,实现全市统筹管理,实现城市管理更加高效;

  (七)市政设施完好率96%以上,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以上;市政设施(路灯、牙石、盲道等)整齐划一,规格、外型、颜色协调一致。行道树完好率达到99%以上,树木病虫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98%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

  四、推进方式及完成时限

  (一)实施净化工程,优化城市环境;

  1、工作内容:重点开展治理环境脏乱差工作,解决困扰城市管理顽疾,通过开展清理小菜园和非法喷涂广告、治理扬尘污染、拆除违法建设、取缔占道修车洗车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具体措施:一是开展城区内乱耕乱种的小菜园专项整治。采取动员自清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办法清除,清理后及时绿化、硬化,实现城区内居民小区小菜园全部清除,绿化、硬化全覆盖。二是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及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在建工地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等,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出场地;督导建筑渣土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定点排放,按规定线路行驶;杜绝滴撒遗漏现象出现。三是开展占道修车洗车、作业的专项整治。对建成区内占道修车、洗车及占道加工进行全面摸底,取缔无照经营的修车、洗车厂,查处超出指定区域经营或造成路面污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街路两侧占道加工整治,加大对商业网点出店经营的治理力度。四是开展非法小广告、小张贴专项整治。管控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非法借贷、办证等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继续利用环卫清扫保洁体系加大清理力度,同时发动基层组织加大对居民住宅区内非法喷涂张贴广告清除力度,建立非法喷涂广告长效化管理体系。五是开展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拆违力度,尤其对重点街区的拆违行动。

  3、牵头部门:市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两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

  4、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前完成五个专项整治工作

  (二)实施美化工程,打造城市立体形象

  1、工作内容: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拆除违规广告,加强商家店牌立面改造,全力打造具有盘锦特色的城市形象。

  2、具体措施:一是按照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对户外广告、宣传牌、施工围挡广告以及商家店牌的规范管理,通过规范和户外广告展示,既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特色,也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种违规户外广告、商家牌匾进行整顿和规范,坚决拆除未经审批或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统一设计制作规范精美的门面招牌,使之成为美化市容、繁荣经济的一道亮丽风景。三是要全面装饰、美化、亮化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使城市容貌的整体景观有明显改变,做到整洁、靓丽、有序。

  3、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两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

  4、完成时限:2016年底完成主次街路违规广告的拆除工作。

  (三)实施畅通工程,规范城市交通秩序

  1、工作内容: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和盲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严格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2、具体措施:一是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通过引人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并依托科技化管理手段,通过泊位计量、收费、停车引导等系统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二是市综合执法局还将加大对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不按标线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对车头向内、占用盲道等违规停车实施严管重罚,并提高工作覆盖面,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3、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两区政府、辽东湾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

  4、完成时限: 2016年4月前出台盘锦市停车管理办法,实施现有停车设施全面升级;2016年8月份建全停车管理体制。

  (四)实施规范经营工程,促进服务业和夜经济发展

  1、工作内容:加大对违规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
 
  2、具体措施:一是针对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采取重拳出击,对出店经营、游散摊点、违规马路市场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市区主次干道占道和出店经营现象,真正还路于民。二是要坚持疏堵结合。在取缔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商贩进入室内经营。另一方面有效地解决市容和繁荣之间的关系,放开也不是无序放开,既放开,又实现严控,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对一些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次街小巷,实行有选择地放开。合理设置临时性季节商品市场和早夜市、消夏餐饮排档,按照严禁区、控制区、准予区,明确经营时间,规范经营行为。三是提档升级,打造盘锦形象。针对河蟹、大米销售临时性市场、早夜市和消夏餐饮排档要规范统一棚亭、标示、广告,进行形象品质包装,突出产品和地域特色,真正实现服务业产业发展。

  3、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市工商局、两区政府、辽东湾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

  4、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完成违规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五)实施祥云盘锦工程,实现大数据管理

  1、工作内容:初步完成大数据基础应用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具体措施:一是全面建设完善基础网络、中心机房、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库,完成大部分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平台向市大数据中心业务迁移。完成政务服务呼叫中心整合,扩大部署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平台—热线—终端”同步对接。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体系、中心机房、统一服务支撑平台、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和市综合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增加功能模块,实现移动办理和云服务。三是优化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热线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政务自助终端全市覆盖。

  3、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两区政府、辽东湾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

  4、完成时限:2016年,完成数据需求梳理、技术规范编制、建设厂商和建设方案选取,开展重点领域业务迁移,完成市政务服务热线及信息平台整合。

  (六)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实现智慧化网格化管理

  1、工作内容: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构建“一个中心、两系统、N个层级平台”建设框架,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进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

  2、具体措施:一是协调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建设框架标准,实现各层级平台数据资源整合,完成大数据中心与各基础平台的全面顺畅对接。二是进一步推进现有各项设施和数据资源共享整合,加强各部门间协同工作,对视频监控摄像头、车辆GPS定位系统等资源整合利用,减少重复性建设。同时统一服务供应渠道和设备设施运营商。三是进一步开发系统应用,拓展服务功能,加快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应用开发,实现服务向移动终端移植,完善便民功能。四是推进两区环卫、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市、区级市政绿化等公用事业单位的二级平台终端建设,与市综合执法局数字化中心等平台进行对接。五是建立完善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考评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责任落实。

  3、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等。

  4、完成时限:2016年完成大数据云计算处理中心、云综合管理和公众服务系统、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城管、智慧社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同时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精确精细,敏捷高效、全时段监管、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

  (七)实施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强化综合整治

  1、工作内容:以强化综合整治为抓手,提升市住建委管理或在建市政及园林景观管理,规范市政设施规格型号。结合行政管理权下放的意见,市住建委负责辽东湾新区城区、主城区4条路(向海大道、中华路、辽河路、林丰路)和市住建委作为建设单位承建的在建工程范围内的市政、园林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两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其他市政、园林设施的维护管理。

  2、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工作快速反应平台,健全完善巡查、信息收集、维修任务落实与反馈等制度,保证信息及时传递,维修快速及时。二是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对住建委负责的重点街区等进行普查。三是做好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工作。

  3、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两区政府、辽东湾管委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

  4、完成时限:2016年,完成制定完善巡查制度、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和流程,修补破损路面、人行道板,维修路灯等;按照规划局统一规划设计,完善住建委负责的重点街路市政设施,实现规格、外型、颜色协调一致。

  五、迎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保障:迎检期间早6时到岗,晚10时撤岗。

  (二)工作着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齐全,为保证着装统一不允许穿着作训服。

  (三)人员保障:要求全局除机关办公室留有负责接听值班电话人员以外,必须全员到岗。各责任单位领回任务后,要按照责任区将迎检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迎检期间如有病事假者,必须向高局长请假。

  (四)工作标准。各责任人在迎检期间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标准,必须做到车辆停放有序,车头一致朝向街路;严格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前无流动商贩、无出店经营、无堆放物品、无沿街晾晒、橱窗无乱贴乱画、建筑立面无违规广告条幅。街面无烟蒂、杂物及垃圾,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督促商家和周边环卫保洁人员清理,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五)工作纪律。除时间和工作标准保障外,各执法人员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是执法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停放秩序要求有序停放,严禁随意停放,挤占道路堵塞交通。停放期间注意车容车貌,严禁长时间敞开车门;二是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暴力执法,通过有效执法方式缓解执法矛盾,避免发生群体事件,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在传达会议精神时,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教育工作;三是注重执法形象,严禁执法期间抽烟,手插在兜内。

  六、保障措施

  1、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运行智能化和服务人性化,大幅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积极推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初步建成城乡一体化格局、全民城管格局、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格局,运用科学信息技术,建成功能更强、效能更高、覆盖更广的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实现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目标,努力践行“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执法理念。

  2、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体系建设,从突出城市亮化、美化、净化角度为服务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管理转变。通过城市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职责分工明晰化等,形成以“精致、细致、深入、规范”为内涵的城市管理模式,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3、按照“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的要求,打造示范街路。确定10条标准化管理街路(向海大道、泰山路、辽河南路、中华路、石油大街、兴隆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 渤海路、胜利街),通过细化管理,达到日常清扫保洁到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出店占道经营、非法广告清理及时,沿途工地管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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