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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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确立“以人为本”思想,按照无烟机关标准,积极推进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开展,倡导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在公共场所和室内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营造清新的工作环境,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充分展示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二、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无烟机关标准,按照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三、 活动内容
1、进行控烟宣传。利用本单位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及网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
2、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订工作场所禁烟承诺书,带头控烟。
3、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借调、外聘人员)禁止在室内任何场所吸烟,不对来访者敬烟,对机关内的吸烟行为有劝阻义务。
4、在办公室、传达室、会议室、楼道、洗手间等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机关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烟灰缸等烟具,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四、有关要求
1、思想重视。要深刻认识到吸烟是对健康危害最严重的不良行为之一,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是维护干部职工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职工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2、行动积极。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无烟机关的创建活动,各单位和各党支部负责人不但要做控烟、戒烟的倡导者,更要做控烟、戒烟的带头人。
3、督促检查。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监督工作,违反相关规定的党支部和个人不能参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的评比表彰。
中共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
2016年5月1日
个人禁烟承诺书
为了积极响应局机关党委控烟号召,创建无烟机关,自觉履行责任,我自愿参加控(禁)烟活动,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上班期间自觉控烟,保证不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2、主动接受单位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3、加强自身对控烟知识的学习,做好控烟知识的宣传,全力支持机关控烟工作;
4、当好控烟表率,主动劝阻来单位办事人员的吸烟行为。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