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落实1+8文件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举措
- 发布日期:2016-10-01
- 浏览次数:446
按照市委1+8”文件精神,市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起点布局。谋划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初期,市综合执法局主动发函延邀北上广深等城市数字城管研发团队参与竞标,最终由参与并制定国家建设部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标准的深圳图元公司中标建设,并汲取了深圳、上海、哈尔滨等城市建设经验研发了盘锦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目前应用系统水平在东北领先,处于全国前列。
(二)高质量建设。盘锦数字化平台在住建部要求的9个子系统基础上,还自主研发了包括移动执法、视频监控在内的10个升级版子系统,设计了案件采集、派遣、综合评价等流转环节,形成了高度闭合的运行系统。完成了数据普查面积60余平方公里,普查城市部件计约15万个。整合共享了公安视频监控系统,避免了巨额重复投资。数字化平台建成时总投资仅为520万元,采取PPP方式,由移动公司盘锦分公司出资350万,政府出资170万元,在同等条件下建设费用在全国也是最少的。
(三)高效能应用。坚持强化科技应用,搭建城乡管理智能系统,建设了涵盖各区县综合执法和环卫部门的8个二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将京环集团作业整体纳入了综合执法一体化应用系统监管,实现环卫作业实时管理、定位监控。创造性地搭建了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框架思路和系统应用。
(四)高层次拓展。打造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城乡管理四级监管机制,拓展城乡一体化环卫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网格化管理纵深发展。在全市323个行政村全面铺开农村垃圾收运监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将城市综合执法职能逐步拓展至农村,对村容村貌、环卫保洁等方面实行全面监管,打破城乡二元化的管理壁垒,探索出一条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乡管理转变的新路。
(五)高标准监管。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考评系统和城乡网格化考评制度,已制定下发了《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制定出台全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四级监管考核办法及细则。此外强化问责追究,突出了监管考评结果应用,与被考核单位经济挂钩,对落实不到位的,从各街道乡镇以及村屯宜居乡村建设配套资金中予以处罚。
二、下步工作安排
依托“云”计算技术,综合考虑重点热点民生诉求需求,采用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打造我市智慧城管云平台。
(一)建设智慧城管云平台。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换代升级,更突破标准数字化城市子系统建设的束缚,采用云平台架构进行建设,基于现有数字化城管系统进行升级,新增环卫、执法、大数据等分析应用,拓展区县二级平台,实现全市五区一县的智慧化管理。主要建设城管云数据中心、云平台运行及存储服务、云平台支撑系统服务、云平台应用扩展服务等,致力于打造环卫管理云、停车服务云、执法管理云、智慧协同云、大数据分析平台等云应用扩展,更好更高效地实现为民服务的目标。
(二)建设“市民通”和“12319”城市管理投诉热线,拓宽市民参与渠道。开通“12319”城市管理投诉热线建设,搭建与“城管通”相对应的“市民通”移动终端平台,受理全部城市管理领域的市民投诉,拓宽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并采取资金奖励等形式,鼓励市民及时反映身边的城市管理问题,形成市民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环卫管理。建设涵盖全市各区县的702个农村高清视频监控点,实现全市剩余233个行政村垃圾收运管理全覆盖;在全市普及建设53个乡镇数字化执法终端,实现数据传输;完成大洼区14平方公里的城市部件普查及确权工作,推进全域执法车辆定位监控工作,实现城乡执法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
(四)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部件普查和确权工作。在已完成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城市部件普查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大洼区、两经济区部件普查确权工作,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实现部件普查全域化。
上一篇: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