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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局纪检组四举措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教育倡廉。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案例通报等和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每逢召开局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时,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经常讲、反复讲、向全体干部职工讲党风廉政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洁勤政意识,截至目前已先后召开了7次局务会、4次理论学习会议和2次专题会议。开展专题教育。开展“廉政建设我有话要说”建言献策活动,征集意见建议11条;利用局机关办公走廊建设廉政文化走廊,更新走廊廉政图片6幅;集中学习教育1次、选取2个典型案例深入讨论,并撰写典型案例学习心得。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等;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纪委案例通报等;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10余条;注重谈心提醒,分别与5个基层中队负责人谈心;报名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二是承诺促廉。及时督促派驻单位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与局里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廉洁自律承诺书》150余份。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实施4个方面15项内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
    三是制度保廉。督促单位修订完善《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试行)》等制度,严明效能纪律;及时督促认真组织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共保留行政处罚9大项102子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编制8种类型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是定期考廉。实行新人岗前廉洁自律教育,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试用期内每月报送个人思想、工作状况总结;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加大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工作作风情况的抽查巡查,责令各单位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各单位效能考评末位的队员实名通报批评,按照考核等次予以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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