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整治行动
- 发布日期: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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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城市环境,清明节期间,市综合执法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全市销售冥品的商家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进行焚烧冥品的市民进行了劝诫。
一是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动员工作。市综合执法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祭祀管理的通知》,并在报纸、电视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通过活动倡议、宣传教育、志愿劝导,在全市上下大力倡导文明悼念祭祀的新风尚,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氛围。
二是强化焚烧祭祀用品管控。根据工作实际,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值班时间定为3月27日至4月5日共10天,夜间值班至晚10时,重点部位值班时间延长至00时。期间,每晚出动执法人员在500人次以上,车辆80台,采取定人、定点、定责、定时限的办法,对城区160余处十字路口和重点部位进行死看死守,劝离焚烧冥品冥币的群众。重点对兴隆大街、石油大街、惠宾大街、红旗大街、向阳街、光明街等主次街路两侧商家及摊点销售冥品、冥币行为进行清理,劝诫焚烧冥品的市民500余人次,有效制止了焚烧冥币不文明行为。同时,对全市出店经营销售冥品商家进行清理规范,共清理销售冥品的商家、摊点共220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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