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督导检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对全省各地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8月 日至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潘学俊带领城管执法改革工作督查调研第一组,对朝阳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朝阳市及北票市、朝阳县、建平县、凌源市和喀左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并视察了喀左县城市管理工作。
督查调研组指出,辽宁全省14个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多位领导对城市执法工作签批意见并不多见,充分证明朝阳市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非常重视。
督查调研组认为,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推行市场化方式管理便民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喀左县城市执法机构设置符合国家和省里要求,体制机制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扎实有效。
督查调研组强调,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时间节点要求,2017年年底前要完成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城乡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工作,9月底前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第四季度国家要组成联合督检组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调研组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朝阳市各县(市)城市执法改革工作进展相对较慢,除喀左县外,其他各县均处在改革准备阶段,没有实质性进展。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央深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督查调研组要求,各级领导要站在“四个意识”高度,认识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二要压实责任;三要抓住重点;四要加强督导;五要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