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现代化是城市治理与服务的关键
- 发布日期: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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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在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如何突出以人为本,提升城市的治理与服务水平?本期智库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讨论。
城市发展与治理的核心是人,城市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城市人的整体素质提高是城市发展和治理的关键所在。在城市治理方面,我们十分需要顶层设计,也需物化城市空间的富丽堂皇,还需对城市人的日常行为进行引导和教育,但更需建构和培育马克思所讲的市民社会的公共道德、职业伦理和有“利他主义”的“社会样板阶层”。
“让遵守职业伦理和职业规范成为日常行为”。社会是否有序,主要是看社会有没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体,首先要把天职、责任、义务和奉献认识清楚,只有在承担并完成了责任和义务之后,才能谈获取和收获,这是现代人价值观的一个基本特征和文化特质。把职业道德和日常工作、生活行为联系起来,属于一个人正常的生活方式范畴。不需要宏大叙事和过于高远的理论,而在于脚踏实地在职业化的工作中承担义务和责任,然后获取相应的成果。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教师教好课是天职!职员完成自己的工作是天职!如果每个城市人都懂得一种职业的“天职价值”,这个城市就必然会变得更加有序而进入自组织性的内在治理过程。把职业伦理作为城市治理的关键,是最本质、最普遍、最有效并最具认同性的城市治理模式。
“让不断学习和追求卓越成为一种习惯”。有理想、有情操只是一个好市民的最低标准。要成为优秀的人,关键在于不断学习和追求卓越,而不是庸庸碌碌。芒福德说:城市是“改造人类的主要场所”,能够“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就是因为城市是文化的容器。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并不断学习和追求卓越的市民群体会创造更好的城市。现代社会要求和规范每位市民不断学习,让追求卓越不只是少数人的一种行为结果,而成为多数人的一种习惯,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逻辑。
“让尊重和被尊重成为一种义务”。尊重他人是受人尊重的高尚行为之一,这种高尚,需要从城市理念和市民精神层面转化为“常人生活”的品位素养,这也是城市治理的切入点和路径之一。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充满尊重和被尊重的城市生活中,人们互相礼让,互相尊重,其日常生活就会有秩序,城市生活就会有品位,城市的幸福指数就会大大提高。这种“尊重和被尊重”是以“敬畏之心爱人”为自我生存价值取向,在这种文化“容器”中,城市荣誉和城市正义会成为一种集体意识,在城市建设的实践中,就会敬畏自然、敬畏他人,进而创造出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城市空间。抑或可以说,尊重和被尊重作为一种义务,是城市精神的一种境界,应该成为城市市民的集体行动逻辑。
“让‘集体良知’和‘利他行为’成为城市的文化自觉”。城市文化自觉是一种文化熔炉式的嬗变,内部会生成优秀文化传统的选择机制,在此基础上必然会产生市民社会“善”的共性文化取向。从某种角度讲,有“集体良知”的城市应该没有恒定的“弱势群体”,而是所谓的“临时性群体”,不是固化的阶层。通过社会制度和集体努力,创造公平和正义,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城市社会整体和市民一起改变底层社会群体的阶层地位。“集体良知”是一个现代人生活的道德底线,城市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要对城市贫困进行“社会精准治理”。通过“集体良知”和“利他行为”,建构从“社区如家”到“城市如家”的集体人文关怀,来建设城市社会发展的文化共同体,重新呼唤“邻里社区关系”、城市社区的人文情愫,使陌生的城市社会重现传统邻里的文化守望关系。
“让高雅文化和时尚礼仪成为城市公民身份的象征”。我们不仅要将城市当成艺术品来打造,更要将城市中的每一个个体打造成为城市艺术的符号,成为高雅文化和时尚礼仪的创新者。让城市社会脱去俗气,穿上高雅;让城市社会远离粗俗,走近文明礼貌。让传统的优秀文明行为和习俗走向民间、走向大街小巷。我们经常听到“我是上海人”“我是北京人”,并引以为荣。江苏也需要一种新的文化价值取向:“我是南京人”“我是苏州人”“我是南通人”……并以此为荣。城市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告诉我们:“最卑微的居民可以将自己同城市的集体人格联系起来,同城市的权力和光彩联系起来。”这是我们建设“城市如家”这一理想家园的本质原因。
城市发展与治理,其实质是培育创新机制和创新土壤,创造城市发展的新动力。一个城市一旦形成良好的市民社会关系,一定意义上就等于建构了科学与新文明创新的土壤。高素质的、具有现代文明素养的城市人和群体就是创新和创造的土壤,就是城市发展的原动力。有了高素质的城市人,新的思想、新的文化、新的行为、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思维方式就可以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创新就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一种自身内化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