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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开专题会议 听取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情况汇报 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7月30日、31日,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科学制定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事业单位改革成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统筹谋划、深入论证,切实把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为下一步公益性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发挥效能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确保全面完成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支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需要,紧密结合辽宁产业布局、优势潜力和短板不足等实际情况,紧跟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科学制定出一套具有一定前瞻性、指导性和高效精干、务实管用的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要突出和强化事业单位服务属性和功能,着力在精准定位职能、科学设置机构基础上,切实把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赋予新职能的改革预期效果充分发挥出来,着力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问题,努力使改革后的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在促进和支撑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开放、引资引智、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以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有新担当、新作为、新贡献,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会议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决心,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敢于啃硬骨头,真刀真枪、攻坚克难,通过深化改革,着力建立起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快创新发展、更好承担职能的新体制、新机制,努力闯出一片事业单位发展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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