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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规范管理“共享单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其绿色,低碳的出行模式,打造了安全,便携,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共享单车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便利备受好评,但也不乏无审批进入,随处停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考验着单车也考验着我们城市管理文明。

市综合执法局按照我市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要求,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及时处理解决停放出现的问题,促进共享单车在我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市场准入。目前,盘锦准入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仅有两家,即摩拜单车,已与双台子区签订合作协议,全市共投放摩拜单车2.5万辆,另一家是“小蜜“电动车,已与兴隆台区签订合作协议。

市综合执法局要求县区综合执法局约谈相关运营企业,加强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运营企业需要不断投放人力物力,提高技术水平,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对共享单车做好清洁维护,确保安全和车容车貌整洁。

部门联合,网格管理。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市综合执法局,县区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内的执法中队会同交警部门及各街道,社区网格员等,增强执法力量,加大徒步巡查整治力度,对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及广场等重点区域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开展巡查整治,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

加大重点监管力度。针对火车站,红旗大街,胜利大街,石油大街,步行街等周边人流密集区域,共享单车数量多,无规范停放,出现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县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划线区域以外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暂扣回执法局,并及时通知共享单车业主单位前来进行认领和处理。截至目前,没收不按规定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500余台。

蓝色“哈罗”共享单车是在无审批情况下进入我市。9月初开始,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对“哈罗”共享单车进行整治清理,已暂扣单车2000余台。

建立沟通机制。市综合执法局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建立微信交流平台,探讨规范单车管理的有效措施。对巡查发现的乱停放问题,立即拍照上传,企业及时认领处置。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使用便捷、沟通快速的优势,做到及时发现、反馈灵敏、整改快捷。

宣传倡导,共同参与。市综合执法局会同县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徒步执法过程中,加大对沿街商铺、行人等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呼吁共享单车车友,珍惜共享单车模式,提高公众文明停放车辆的意识。尊重共享单车的使用规则,遵守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的规则,做文明守法的使用者,让有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成为靓丽的城市风景线。各执法中队在共享车辆停放较密集的区域安排力量蹲点守控,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的同时,对共享单车使用人进行教育、劝导,指导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划线区域。

目前,摩拜单车运营企业对运营人员进行分区分片,责任到人,明确规定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车辆的摆放和及时的清理易照成淤积的点位,做到随时看到及时清理。根据与执法部门公开的企业后台数据进行车流的分析,加派人手在重点时间和重点地段的巡逻频次,如早高峰,如火车站前。绘制线上运营围栏,通过围栏来准确的把单车运营范围确定,管理单车的流向,引导市民规范使用车辆。在禁停围栏上线后第一时间绘制盘锦本地的禁停围栏,针对我市实际情况绘制出禁停区域,更加细化车辆停放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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