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科级干部“责廉”一年一述
- 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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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12月11日,市综合执法局科级干部向党组开展2018年度述责述廉。
在一些干部眼里,述职述廉就是“业务总结”,于是将之作为展示业务工作的机会,而对抓党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避而不谈,大大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本来意义。市综合执法局防止述责述廉“跑题”,严格按照要求,禁止述成业务工作“展示会”。
“述前”精心准备,力求有的放矢。市综合执法局准确把握述责述廉的内涵。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科级干部参加述责述廉前,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范围包括本科室、大队班子成员,中队长、执法队员,同时向分管领导征求意见建议。形成述责述廉报告后,分管领导进行审阅把关,确保述责述廉述的准确、述的全面、述的实际。
“述中”创新形式,全程突出“辣味”。采取大会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18名科级干部确定为大会报告的述职述责述廉对象,口头向局党组述责述廉;其他科级干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述后”督促整改,突出监督实效,达到了推动知责、尽责的目的。述责述廉专门设计了民主测评环节,参会人员现场进行“测评”,增加“麻辣味”。参会人员根据述责述廉对象的大会报告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应用到以后的工作中。同时,局领导在大会报告后,对整体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了不足和需改进的内容、整改努力的方向。对自身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对号入座不躲闪,见微知著不敷衍,深刻反思不推诿,坚决整改不贰过,真正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整改。
同时,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政档案。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无论述责还是述廉,都要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述责述廉报告载入个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会后,一位科级干部说,“通过述责述廉,让我们把自己承担了哪些党风廉政责任、如何抓责落实、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不足,都展现在公众视野中。”市综合执法局每年1次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其目的是对落实“两个责任”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个有效抓手。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加强了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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