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以政务公开助推“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今天是辽宁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主题是“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盘锦冲刺“十三五”、推进高质量发展、乘势闯关追赶的重要一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牢固树立效率效益、内涵品质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系列化建设,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转作风,推动“重强抓”专项行动取得新的更大实效,推动盘锦成为解放思想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一、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以公开稳预期。政务信息越公开,市场预期越稳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及时公开全市改革发展领域相关政策,全面加强预期引导,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注重政策落实公开。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我市陆续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飞地经济”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创新创业创造、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精准解读,以公开促政策落实、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二是注重改革措施公开。聚焦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和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减证便民清理、商事制度改革等信息,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全公开,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办事要快捷”。


  三是注重民生领域公开。聚焦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和就业、教育、医疗、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及时解疑释惑;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开相关隐患排查信息,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强监督。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决策、执行、执法公开,用全方位、立体式政务公开促进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使各项政策符合盘锦市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对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相关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不断增强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目前,市政府已经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和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益,以公开转作风。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是推动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狠抓《条例》落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服务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把加强平台建设作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的有效载体,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强“8890”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和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让信息共享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二是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坚持把政务微信公众号作为连接民众、服务民众、落实政务办理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好、做精服务,让用户感觉到方便、实用甚至不可或缺,真正打通“政民对话、服务于民”的渠道。


  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质量。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督察整治力度,大力整治综合窗口、项目管家工作不实等问题,重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背后的行政不作为现象,适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推动作风转变。


  抓好政务公开,惠泽百姓,利于发展。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注重统筹、做到精准、敢于较真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以公开促“重强抓”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保障。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我市全面启动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下一篇: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