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砼企业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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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砼企业监督管理,促进商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砼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共49家搅拌企业, 36家是商砼企业,其中一家是本次检查新排查出的,其中兴隆台区6家、双台子区4家、大洼区11家、盘山县8家、辽东湾7家;手续齐全,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商砼企业17家,手续不全、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商砼企业15家,自供企业4家。生产沥青混合料企业(非商砼企业)13家已转交市交通局进行依法查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盘政督考【2019】220号《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起草了《关于盘锦市进一步开展规范商砼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盘综执【2019】68号),并经过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审核联合发文。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徐同连副市长为组长,祝强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商砼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商砼企业规范管理的组织领导。
3、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市城管执法局于12月20日-24日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为商砼企业的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技术人员和实验室配备情况、环境审批手续、计量设备年检及生产环境。
三、联合执法检查结果
全市共36家商砼企业,目前已全部停产,由于10家商砼企业联系不上负责人和3家商砼企业部分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因此,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了23家,其中兴隆台区5家,双台子区4家,大洼区11家,盘山县3家。
1、检查手续齐全、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有12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环评手续、计量设备年检情况均合格,联合执法检查组要求厂区物料要进料仓或全覆盖,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商砼企业按标准进行整改,符合生产要求。
2、检查手续不全、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有11家,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对无资质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无建筑业资质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家;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计量设备未经检定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盘山县手续不全的商砼企业,由盘山县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并在2020年3月1日前补办相关手续。
3、本次检查新增一个自供的商砼企业,大洼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辽东湾大道与中华路交汇处中建五局,无任何手续,联合检查组要求该自供企业在2020年3月1日前到市住建局进行备案,如对外经营销售属于违法违规经营,将依法予以取缔。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动态监管,对手续齐全、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各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切实做到商砼企业规范化管理。
2、对于限期在2020年3月1日前补办手续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将采取强制措施,禁止生产,由供电公司配合采取生产断电措施,由市市场监管局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