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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严明中秋、国庆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 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中秋、国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时间节点。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八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受、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或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教育管理

各党支部、科室、分局、支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夯实政治责任,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尤其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严守廉政风险点,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前,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三、建立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体系

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抓实抓细责任落实,严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要牢固树立常态化精准疫情防控意识,构建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体系,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有序推动疫情防控由战时机制向常态化防控转变;持续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有效性。

四、严肃监督问责,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聚焦“关键少数”,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聚焦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的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同时严格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自律,坚守底线,保持清廉本色,用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纪委有关要求,坚决刹住不正之风,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举报方式:

1.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27-12388

2.市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0427-8281749/2810260

 

 

中共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0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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