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王辉)
发布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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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辉(身份证号码:211402********1051):
你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湾)城罚决字〔2021〕第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本公告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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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27-3402086 联系人:徐震、周瑛
特此公告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