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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名利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曝光了孙力军违纪违法案件细节。他在片中忏悔道:“我错误地认为,当官和发财是可以两不误的。”这种扭曲的名利观,是孙力军之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对于名利的向往,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是,如何正确对待名利,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从长远来看,如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正,只为自己考虑,名利之心越强盛,行为举措就会越纰缪,产生后果也将更为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诸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典型案例,都反复证明着,求名心切必作伪,求利心重必趋邪。

无私者,可置以为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习近平总书记还着重批评了“有的为个人打算多了,患得患失、不敢担当却贪图名利、享受”的错误心态。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正确对待名利。

正确对待名利,须要增强历史自觉。历史是最好的“清醒剂”“营养剂”。纵观百年奋斗史,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并一以贯之地体现到实际行动中,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铸就了百年辉煌。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名利,首先要以史为鉴,从历史中汲取营养、获得启迪,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始终把造福人民作为最大政绩,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正确对待名利,须要把握历史主动。历史主动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干部干部,“干”是第一位的。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关键要顺应历史发展大势,主动担当历史使命,立足所在岗位,先干一步、多干一点、干好一些。要保持“赶考人”的清醒,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踏实务实、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从而在掌握历史主动中创造新的历史。

正确对待名利,须要保持历史定力。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的大背景下,我们前进途中必然会遭遇这样那样的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面对全球文化多元多样、思潮纷纭激荡、诱惑形形色色的风险挑战,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就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贪不义之名,不取不义之利,不做不洁之事。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勇毅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增强历史定力,看准了的事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既做显功也做潜功,追求更多为百姓认可的“名”,争取更多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利”。

让名者名归之,让利者利归之。正确的名利观,映照的是初心使命,体现的是责任担当。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名利,用点点滴滴的奉献为党旗增辉、为百姓造福,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作者系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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