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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辽宁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索超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82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36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示平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辽宁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案 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辽盘(支)城罚决字【2022】第8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辽宁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索超。
法定代表人 陈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4MA10J4YF2T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 盘锦市兴隆台区
违法事实 存在相互串通投标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自由裁量标准 1.《辽宁省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第21项
处罚决定内容 1.对辽宁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中标项目金额(1692267.08元)千分之五处罚,即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陆拾壹元叁角肆分(¥8461.34)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索超按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处罚,即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叁元零柒分(¥423.07)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2/2
处罚机关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尹野、余在斌
执行情况 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