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35刘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5

行政处罚公示
  刘娟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天玺城项目中未在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处罚种类 罚款
姓名/名称 刘娟
项目名称 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天玺城项目
项目地点 大洼区田家街道
违法事实 未在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文书文号 辽盘 (大)城罚决字〔2022〕第35号
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2/14
处罚部门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李光 、 赵丹
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持票据15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执行情况 自动履行
企业信用代码号
企业法人姓名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36吴立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6
下一篇: 92辽宁亿华建设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军(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艳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