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

  五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力量。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听取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本届以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9项,开展执法检查36次、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55次,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省人大常委会落实省委要求,紧紧围绕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2018年10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有事例、有数据、有问题线索汇总,很务实。”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深入基层调研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强化跟踪监督,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和整改具体问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执法检查及覆盖公检法机关的专题调研,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听取审议省法院和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全国首个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努力以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良好的创新生态是极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着眼于优化创新生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

  开展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生态建设,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科普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创新型辽宁建设。专题调研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推动“兴辽英才计划”深入实施,强化科技型人才引育,打造创新发展主力军。

  同时,加强经济监督,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双一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绿色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才能永续发展。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协同推进,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环境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涉及生态环保类法律法规的近三分之一。省市联动、部门联动、代表联动、第三方联动……五年来,实地检查点位500余个、随机抽查200余个,组织问卷调查600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160余次,提出32大类75项问题,全部转送省政府研究处理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环境保护法及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报告,推动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发扬“钉钉子”精神,连续五年跟踪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经过“问题反馈—跟踪整改—问题销号”全链条闭环监督,保护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连续五年对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压采等情况开展监督,持续关注水资源保护工作。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培育形成农业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连续三年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连续三年调研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并调研农业绿色发展、辽西北现代农业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优先发展全域旅游等情况,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渔业法、畜牧法执法检查,推动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让绿色发展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增进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用心用情用力围绕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保、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持续深化监督,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不断推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持续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针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连续五年对义务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推进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质量,促进了“双减”政策落实;围绕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组织专题询问等,推动了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了本地贡献率。

  推动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和文化产业、文化建设作用等专题调研,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听取审议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行动。

  持续推进健康辽宁建设,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医养结合、医疗保障等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促进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有所养水平。调研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助力全省疫情防控。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连续围绕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政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视察,推动落实好坚持男女平等就业。调研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社会安宁,人民幸福。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监督。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加大对司法工作监督力度,持续监督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审议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坚持人大监督是宪法和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必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贴近民生,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
下一篇: 坚决打赢纠治营商环境顽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