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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市委法建办: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全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城管执法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法,特别是着重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

2022年市城管执法局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充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完善法治保障。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社会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培训等各项法治建设经费的保障。同时,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全力做好制度保障。

四是积极研究解决本部门本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本年度,因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我局营商环境方面对未批先建的房地产项目监管不力问题,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请示汇报,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报结。

三、深化城市管理领域法治运用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了《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从制度上科学规范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并印发了《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聘用法律顾问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代理行政复议、诉讼和非诉讼执行案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重大法律事项。

三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2022,市城管执法局制定本单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城市建设、文明规范执法、建设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文件、方案、实施意见等18均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及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文件决策的合法性。

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职权依据、政务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执法监督电话等网上公示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

开展燃气安全执法,与市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联合大检查,对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未安装燃气报警器行为进行责令整改,对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的经营企业进行查处,违反燃气管理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责令停产停业,对不符合燃气管道封闭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拆除

强化新建在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完备的工程项目网格化执法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三包一靠、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围标串标等影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违法建设执法。对未经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拆除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

组建专案组,对全市城区内公共设施广告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约谈广告公。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分期分批组织拆除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了全面提高城管执法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自然灾害、户外广告设施损坏、大规模信访等危及社会稳定安全的事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突发事件,以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突发疫情等紧急事件,划分应急响应等级,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办法,以及相关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风险排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间节点期间,对系统内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春、夏季期间针对全市户外广告安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先后进行了两次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了突发事故风险隐患,本年度,城市管理领域未发生突发事件。

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根据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年终考评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文明规范执法宣誓、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典型案例警示学习、征求执法监管对象意见等各项活动;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梳理本单位《权责事项目录》《执法事项清单》《两轻一免清单》,完成了2021年、2022年两年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向省厅和司法部门报送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刊播宣传单位执法工作情况。

七、深化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执法案件管理。本年度,持续加强对全局行政执法案件业务指导监管,定期督查督办,并进一步调整完善内部审批流程,确保一线执法单位办案质量。2022年全局共立案430,其中,罚款类案件341起,违法建设类89。全年共罚款28114796.33元,没收违法所得69536同时,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柔性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包容免罚案件1170件,免罚金额达71.8万余元。

(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全市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统一要求,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先后三次进行线上学习培训,参加全市集中考试,为考试通过人员共368人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三)执法卷宗管理。近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及我市司法部门要求,从执法人员资格、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履行、文书格式等方面对执法卷宗进行及时跟踪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整改建议,确保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并指派专人负责执法卷宗归档管理,规范了执法卷宗调阅、归还登记等制度。

(四)执法职权衔接。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在法律实施方面工作衔接问题,与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效化工作衔接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解决执法实际问题,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

    八、存在不足

结合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受体制机制编制影响,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个别中队连两名执法人员都无法保证,近些年无新进年轻的执法人员,执法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学习能力不强,知识更新较慢,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整体队伍建设,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需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缺少智能化的记录保存手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机构专业人才不足,亟需充实法制审核力量。

(三)谁执法谁普法落实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人员更侧重于执法业务的履行,一线普法讲法的能力不足。法治教育宣传载体还不够鲜活,方法举措创新不足,缺乏针对性多样性,单纯的你讲我听,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拉横幅等形式居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形式不多,普法效果不高。

(四)执法案件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执法案件办理延迟、文书填写错误,程序履行存在瑕疵,懂办案、会办案的执法人员较少,个别单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不研究业务,连基础案情都不掌握,出现问题了,直接将具体执法人员带到市局法制或案管中心,造成同一类问题反复指导后,仍然不会,基层法制机构工作存在惰性,缺乏解决问题担当和钻研法治的态度和思维。

九、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新形势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服务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培训教育。从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抓起,结合执法队员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突出理想信念、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执法队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一是开展常规化培训,以政策法规科和案管中心为培训主力,深入一线队伍,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学习。二是除开展常规化培训外,市局将联系住建部干部学院,针对城市管理重点执法业务,分期派遣执法业务骨干外出学习。

(二)深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权责清单、执法公示、行政处罚先行告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执法监督、自由裁量权等各项制度,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提供制度保障。特别是2023年我局作为全省住建领域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单位,市局将组织各单位按照省厅新制定的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积极总结试行成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在此基础上拟定全市的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三)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程序规范合法,流程便于操作的要求,持续推进执法程序建设,特别是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创新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执法人员会管理、会服务、会执法、会协调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力争实现行政执法行为零投诉、零败诉

  (四)强化社会法治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多种宣传方式为载体,多方位宣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经验,逐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社会形象,真正使城市管理走进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城管活动实践中了解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城市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实现城市管理执法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五)继续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工作。2023年,在两轻一免清单的基础上,制定我局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将柔性执法扩展到行政强制领域。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制度化,形成行之有效的城管执法体系。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建立执法手段灵活多样,执法裁量尺度执法方式柔和、及时、实用、注重效果的新型执法模式实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更加规范、高效、务实、为民,全面提升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满意度,优化城市治理营商环境。

(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执法。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对涉及城乡规划、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强化新建在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完备的工程项目监察巡查记录核查机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严控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二是加强规划监察。未经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严禁私自改扩建、窗改门,严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行为;三是加强城镇燃气、供水、供热等公共事业管理查处力度,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燃气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查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23年按照全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监督专项行动要求,我局将深入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责任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法制部门将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错案、执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予以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置。

(八)对违反门前四包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从严从快门前四包管理工作,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难点工作,往年的执法工作,均以柔性执法、告知整改为主要执法方式,多年来执法实际收效甚微,2023年,重点对出店经营、门前堆放等违反门前四包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积极研究当场收缴罚款的操作程序,并与兴隆台区法院对接,对拒绝履行的,申请法院简化执行程序,缩短执行期限确保门前四包类案件查处效果。

(九)扩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权范围。深入研究全面推进盘锦市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组织各执法单位对经济开发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制定全市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行政执法案件监管平台建立工作。按照数字化指挥中心案件监管平台设置要求,梳理城管执法系统法律适用汇编、文书样本录入、执法程序审批流转,办案时限确认、跟踪督促提醒、执法证据上传、数据统计需求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运行。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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