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主题活动
-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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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辽宁形象,我省决定即日起至4月底,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公路、铁路、景区、旅游村庄等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以干净整洁环境迎接“五一”期间八方来客。日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了相关任务目标。
公路方面,我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围绕高速公路、各级普通公路及通往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开展清理整治,集中清理公路路面及两侧边沟、边坡、桥涵和高速公路进出口等区域的垃圾,培筑整修路肩、边坡,疏通边沟,确保公路用地内路域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铁路沿线将重点解决白色垃圾、私搭乱建、违法堆放等问题。全面清理沈山、秦沈、沈大、沈丹等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彻底清理整治反复反弹的垃圾倾倒点、遗撒残渣土及临时加固的彩钢瓦房、塑料大棚等违占违建构筑物。
加强旅游景区、文博场所、旅游村庄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全面清理营业场所及周边区域垃圾,清洗护栏、垃圾箱、广告牌等公共设施,打造干净卫生、舒适整洁的旅游环境。引导群众及游客提升爱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加强旅游村庄及周边垃圾清理整治,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重点清理整治村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及村庄周边环境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盲区。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短板,做好垃圾设施的清洁维护,解决垃圾外溢、外观污损、摆放无序等问题,确保旅游村庄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并全面清理乱贴乱画、乱涂乱写小广告。
同时,我省还要开展水体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全面清理景观河道、沟渠、湖塘内各类垃圾、漂浮物和岸线积存垃圾,确保水体清澈、岸线环境清洁。加大对沿河“乱倾乱倒”现象打击力度,强化水域环境净化源头治理。结合巡河工作开展河道、沟渠、湖泊、水库集中清理整治,确保水体两侧清洁无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