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盘锦市双台子区鲜香园生鲜超市店-孙科)
- 发布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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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鲜香园生鲜超市店(孙科):
你(单位)因 未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书(《盘锦市城区“门前四包”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双)城决催字【2023】第130号《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本公告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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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兴龙 王立刚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