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行政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书公告送达(韩萍)
- 发布日期:2024-05-29
- 浏览次数:121
韩萍:
你(单位)因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兴)城强拆执字【2022】第17号《行政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书》。
本公告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8号
联系电话:0427-6590401
联 系 人:岳万胜 肖大伟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9日
韩萍:
你(单位)因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兴)城强拆执字【2022】第17号《行政强制拆除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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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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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岳万胜 肖大伟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