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程秀花)
- 发布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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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
程秀花:
你(单位)因 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 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辽盘(湾)城罚决字【2023】第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在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辽东湾管委会执法局3楼
联系电话:0427-3402086
联 系 人:王德祥 王丹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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