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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通知

关于加快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通知

 

兴隆台区政府、双台子区政府、大洼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请各区政府抓紧时间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实施,并在1220日前建设完成。期间,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将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区政府明确一名联络人报市综合执法局业务指导科。

联系人: 李文青    2810326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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