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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开展春季市容整治月活动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市委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为目标,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的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统一要求、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条块管理及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将于近期开展春季市容整治月活动。
       此次活动将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其中主次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广场、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等部位为重点点位。
       具体工作内容上,
       一是开展越冬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开展城区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城区越冬垃圾的清理,特别是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垃圾清运监管工作。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全面清理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建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排放,确保环境卫生标准达标。
       二是开展小招贴、小广告及乱派发小广告工作专项整治。对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各类墙体广告、道路喷涂广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各类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采取错时巡查的办法,在早晚高峰时段对重要街路口进行死看死守,并对违法广告号码进行追呼,同时利用大型LED加大对违法派发小广告的宣传力度,确保在墙体、道路、公共设施上无粘贴的各类小广告小张贴。在交通高峰期定时值守,保证各主要街路交通路口无派发小广告行为。
       三是开展侵占公共停车位工作专项整治。加大对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不按标线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强对临街商家侵占公共停车位设置禁止停车路墩及阻碍停车设施的行为和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的管理,要加强对侵占公共车位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并提高工作覆盖面,实现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四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占用人行道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占道加工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对占道露天市场的管理力度,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将市场委托给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各县区综合执法局进行监督。对主街主路、小街小巷的露天烧烤、室外摆餐桌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坚持反复巡查,督促商户将室外摆放物品搬进店内,对拒不整改的烧烤摊点进行取缔。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对违规或不作为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限期督办整改等方式,对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对露天市场和早夜市实行定时间、定区段、定经营范围管理,所有经批准的露天市场必须设置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专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坚持“疏堵结合、教罚并举、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主要采取一次告知、二次警告、多做工作、促进整改的原则,每天固定时段反复巡查,督促商户将在室外摆放物品搬进店内进行经营,对多次整改依然反弹的烧烤摊点进行取缔。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采取公司化主体、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的模式,实行划行归市,合理设置临时性销售市场。加强日常监管,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经营的,及时予以清理取缔。对未经批准擅自摆摊和占道经营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和处罚。
       五是开展建筑围挡及牌匾清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牌匾设施。一是对现有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楼体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二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总高度不超过6米;设置于建筑工地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距离地面总体高度不超过6米,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不低于50%。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大型实体户外广告牌予以拆除。四是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要进行整改或拆除。五是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
       六是开展擎天柱广告牌破损及城区内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对城区内擎天柱广告牌破损情况的监管力度,对破损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广告牌匾予以拆除,不定期对擎天柱广告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加强对城区内铁路沿线广告牌匾清、建筑生活、拆除临时搭建、流动商贩等工作的整治力度,确保铁路沿线无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不定期对铁路沿线进行排查并进行常态化管理。
      七是开展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管理工作。清明节期间倡导文明祭祀,对沿街摆卖冥品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无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市民革除陋习,更新观念,选择简洁、文明、环保的祭祀追思方式进行祭奠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要求从4月1日至4月6日每天18:30至21:30对主要街路进行死看死守,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等行为的治理;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出售纸钱行为进行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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