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大忌”
- 发布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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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面对社会各阶层人群,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社会需求多样化,具体工作又具有反复性、复杂性和矛盾性。
由于市民或者人群迫切需要通过低成本、低技能的劳动改变自身命运,当自身利益有冲突时,都强烈要求城市管理者来维护。
但当执法人员在具体管理时,他们有时会产生强烈的抵抗情绪,面对这样的现象时,对执法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忌跑风漏气现象
有些执法人员,缺乏保密意识,随意将准备秘密开展的整治行动到处宣扬,如拍照上传朋友圈等。更有甚者,故意将集中整治信息通报当事人,从中收受好处,这些情况都属于跑风漏气。集中整治行动一旦提前跑风漏气,违法行为往往提前撤离现场,使集中整治工作无功而返。
另外,执法现场出现混乱暴力场面时,抢先用手机拍照摄像,为了博眼球,引起关注,将没有头尾不全面不客观疑似暴力画面片段上传网络,这种跑风漏气现象只会造成负面的的社会舆论。
二、忌擅自行动
执法队伍中不乏性格耿直、性子急的队员,发现问题就一股劲的独自往前冲,直接收缴东西等。像这样没等执法负责人亮证执法沟通或下指令,就急冲冲的不按程序执法,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轻则骂:“你们是土匪吗,讲都不讲一下,上来就抢!”,重则暴力反抗,打起架来。
三、忌赌气执法
执法人员用一种不正常的心态去执法,其目的往往不是为执法而执法,而是为了逞能,或者是打击报复当事人。因为动机不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偏激行为,甚至为一时解气,而铸成大错。
四、忌疏忽大意
执法人员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执法人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带来不测,或给他们带来可乘之机。
五、忌冲动打人
这条即使不解释,大家也都懂。犯不着为因为冲动砸自己的饭碗或坐牢狱之灾。你处理不好,就叫领导来处理,我们只讲法和理,切忌蛮干。
六、忌以罚代收
现场缴纳罚款后并不代表违法行为可以继续进行,当事人应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该补办审批手续的补办审批手续。然而,有的一线执法人员却热衷以罚代收,更愚蠢到口头交待对方处罚后可以继续违法行为。以罚代收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和神圣,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七、忌贪小便宜
执法中经常要对当事人的相关物品进行暂扣并登记入库保存,有的执法人员认为一些暂扣物品小、繁、杂且价格便宜,即使丢了影响不大,便随手拎走占为己有,殊不知这已经违法违规了,不仅丢了自己脸面,还损坏了单位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