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祭祀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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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文明祭祀工作,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摒弃传统陋习、推进文明祭祀、弘扬社会新风为主线,通过活动倡议、宣传教育、志愿劝导,在全市上下大力倡导文明悼念祭祀的新风尚,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氛围,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革除陋习,更新观念,选择简洁、文明、环保的祭祀追思方式进行祭奠活动,共同维护城市环境面貌。
2、加强管理,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等行为的治理;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出售纸钱行为进行清理取缔。
3、坚持文明执法。自4月1日至4月4日,每晚18:30至21:30各区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值班,要求着装整齐,按时到岗,文明执法,死看死守,杜绝在建成区内有焚烧冥品的行为发生。
4、强化执法检查督查。市综合执法局各大队按照网格化责任划分,对各区的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市局业务指导科对各执法大队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文明祭祀工作,是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重要工作,各区县综合执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各单位要对执法情况进行拍照,上报5张执法照片,要求照片质量清晰,能说明情况。4月5日下班前将工作情况进行小结报送市局业务指导科。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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