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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处销售点方便购销市综合执法局打造盘锦河蟹“销售地图”

“你好,这里是主路,不适合买卖河蟹,请你到指定地点!”10月3日,盘山县胡家镇的蟹农老郑,一大早就把自家稻田里的河蟹摆到中华路上销售。马上就被巡查的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发现。经过执法队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并详细告知销售地点后,老郑有点不好意思,立刻收摊到新销售地点。“总想着这条路上外地人多,会多卖一些。可是这条路也以一条景观路,外地人多,可不能给盘锦的文明城创建添麻烦!”
为解决蟹农进城销售河蟹问题,加强盘锦市容市貌管理,杜绝城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骑路市场现象的发生,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购买河蟹,我市今年在征求县区、经济区意见基础上,开通“河蟹通道”, 打造盘锦河蟹“销售地图”,确定了38处河蟹临时销售点位。
9月底起到春节期间,进城蟹农、经纪人可以到这些临时销售点经营,其他区域不得随意摆摊设点。
市综合执法局欢迎城乡蟹农、经纪人在不侵犯街面主干道、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形下,进入市区、县区河蟹临时销售点位销售河蟹。对于初次进入市区无恰当地点销售河蟹而违章占道经营的蟹农、经纪人,市综合执法局及时通知相关县区执法人员利用“柔性劝导,刚性治理”的工作思路,本着不收费、不罚款、疏堵联合、从严管理和便利市民的原则,以服务为重点,引导蟹农、经纪人进行相对集中销售。“十一”假期,市综合执法局规范中华路、305国道等处随意占道经营、乱摆摊点、骑路市场等不规范河蟹经营行为310余人次。
据介绍,今年河蟹临时销售点位既征求县区意见,又参考历年蟹农、经纪人的销售习惯,更考虑市民采购便利。销售点位遍布盘锦城乡,市民可以走最少的路、到最方便的地点区购买。其中,双台子区4处,兴隆台区13处,辽东湾经济区3处,辽河口经济区3处,盘山县14处,大洼区1处。既有兴隆台区兴二街东段、双台子区艳阳街等历年销售“老地方”,又有大润发超市楼下等新地点,还有盘山县胡家镇、甜水镇、东郭镇等产蟹主要乡镇。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会同县区执法人员积极向蟹农、经纪人、市民积极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规范销售时的环境卫生,对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置。同时,广大蟹农、经纪人也为市综合执法局指定的集中销售地点“点赞”,蟹农李先生和妻子说:“今年这河蟹卖的心情也好,往年卖河蟹担心这担心那。今年不用担心自己的卖河蟹的位置是不是不符合相关要求了!卖河蟹的都聚在一起,买河蟹的之人就多了。”同时,保护城市市容环境已成为广大经营者和购买者的自觉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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