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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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通知
兴隆台区政府、双台子区政府、大洼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请各区政府抓紧时间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实施,并在12月20日前建设完成。期间,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将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区政府明确一名联络人报市综合执法局业务指导科。
联系人: 李文青 2810326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9日
关于加快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通知
兴隆台区政府、双台子区政府、大洼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请各区政府抓紧时间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实施,并在12月20日前建设完成。期间,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将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区政府明确一名联络人报市综合执法局业务指导科。
联系人: 李文青 2810326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