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 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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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市综合执法局进一步推进户外广告和小张贴小广告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规范管理,从5月下旬到8月份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专项整治,使户外广告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由市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的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各县区、经济区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等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对全市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和总体协调,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解决非法“小广告”污染城市市容等问题,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为开展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规范设置增量户外广告。按照全市户外广告控规和详规标准,加强对户外广告区域性控制,指导广告发布商家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
拆除违规设立的户外广告。对全市范围内未经批准设立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楼体、楼顶广告进行摸排,监督广告商家进行整改,对外观破损的广告督促商家及时修复。
市综合执法局和县区执法局加大交通路口派发小广告管理力度。在城市主要街路口,设置管理岗位,在交通高峰期定时值守,保证向海大道、泰山路、石油大街、兴隆大街、市府大街、步行街等主要街路交通路口无派发小广告行为。对违规在交通路口派发小广告的,采用呼死你系统,对发布人电话号码进行追呼,依法实施处罚,打击违规发布广告行为。
经市综合执法局和县区执法局连续整治,共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的广告牌匾1333块,面积近8300平方米;规范不符合标准的广告295块;清理小广告、小招贴1499处;清理门窗帖字104 处;清理派发小广告102500余份,400余人次;追呼违法发布广告号码560个,处罚91起。
“通过我们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使业主、市民认识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提升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危害及后果。”执法队员说。但是,经过连续整治后,仍存在着交通路口派发广告行为流动性强,跟踪管理和全域覆盖难度大;商家对全时段、大比例公益广告工作支持积极性不强;临时性公益条幅没有达到文明城市的标准等问题。
市综合执法局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全市户外广告管理长效化机制。加强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户外广告设置备案批准工作,按照全市户外广告规划指导意见,逐步替换材质差、创意性不强的户外广告,稳步提高户外广告质量。加大对交通路口派发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在主要时段和主要路段,抽调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协调公安、工商、通讯等部门,查处非法印刷小广告企业,限制违法发布广告电话号码,从源头上治理违规发布小广告行为。建立户外广告管理台账,加强户外广告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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