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整治建筑垃圾、工地车辆污染路域行为见成效
- 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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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内建筑渣土运输的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建筑垃圾、运输扬尘、运输撒漏、车轮带泥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的发生,维护整洁的城市形象,今年6月到9月,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工地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达到2018年在城市核心区基本消除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污染。
在整治工作中,所有建设施工项目的工程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保持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采用四面全封闭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上部有封盖,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加强源头管理。督促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文明施工,做好有效保障措施:按标准设置围档、实施出入口硬质通道,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从源头加大监管力度,由事后整治转变为事前预防。对施工作业场地没有按要求建设冲洗平台、配置洗车设施、安排冲洗车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对以下行为进行查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撒漏、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没有进行遮盖密闭,致使建筑渣土污染道路;没有按指定场地消纳,乱倒建筑渣土;群众投诉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督促建筑工地做到“六个100%”(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等工作,做好驾驶人员教育工作,要求渣土运输车辆使用专业密闭化装置,按规定线路、时间、地点装载运输。
强化监督巡查。市综合执法局、县区执法局成立机动巡查小组,强化监督巡查力度,对沿途滴洒、未覆盖、乱倒建筑渣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对易发生倾倒建筑垃圾的地段死看死守,设置禁止倾倒醒目标示牌,加强宣传引导,减少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经过连续工作,全市整治无覆盖(滴洒遗漏、带泥上路、施工土堆未覆盖)运输车辆276台次,其中处罚违规运输车辆25台次。
但是,在查处违规运输车辆过程中,个别违规运输车辆明知违规违法,却不配合执法工作,不予停车,加速疾驰逃离现场。个别倾倒垃圾行为机动性强,地点隐蔽,造成倾倒行为仍未杜绝。
市综合执法局在日常监管中,会同县区执法局将进一步调整查处时间,加大查处力度,探索建立查处长效机制,坚持对违规运输车辆的滴洒行为进行有力整治,确保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扬尘、不滴洒、不污染环境、不随意倾倒,有效提高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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