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19年绿色出行行动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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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二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有效提升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我局2019年绿色出行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推进交通站点周边人行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治理;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秩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僵尸车”“废弃车”车辆回收。
二、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对城区主次街路路边石以上停车场、机动车泊位内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车辆不按导向停放、占用盲道等违规停车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切实提高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水平,确保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常态化,稳步实现车辆停放整齐划一,人行道畅通无阻的标准。全年处罚违规停车11758台次,规范12556台次,市区基本形成规范停车的良好局面,城市环境得到提升。
2、开展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采取上门劝导教育等方式告诫经营者,杜绝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对主要街路两侧商家非法设置绊车锁、禁停桩等设施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商家私自设置的禁停桩等设施1340余处。
3、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对单车投放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对单车进行规范管理,对于不能正常骑行使用和长期闲置未使用的单车,需要统一清运回收。同时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目前,双台子区在人流密集路段重新施划非机动车位300余个,要求市民按照规定,整齐有序摆放,有效地改变了以前满街路不规范乱停、乱扔单车的现象。截至目前,暂扣不按规定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5925台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把绿色出行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交通站点周边人行道、自行车道的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同时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权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各县区重点街路、重点部位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并明确每个网格区域管理责任人,抓好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一体化网格体系。加强对辖区相关部门督导,实现市区网格对接。重点加强管控力度,实行定点管理、机动巡查、错时执勤等方式,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消除影响环境问题,形成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