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91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金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91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399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示平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建设单位) 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辽盘(支)城罚决字〔2022〕第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金海。
法定代表人 张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122450552B
项目名称 双台子区电商物流基地1#、2#商业项目
项目地点 双台子区锦河街北、银河路西
违法事实 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
自由裁量标准 1.《辽宁省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第52项 、第65项
处罚决定内容 1、对建设单位盘锦双益百货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038万元)1.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元(¥155700.00);
2、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金海处以单位罚款数额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佰玖拾玖元(
¥10899.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2/12
处罚机关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尹野、王涛
执行情况 自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