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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大洼县田庄台福元液化气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0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317
行政处罚公示
  大洼县田庄台福元液化气站向未签订供气合同的燃气用户提供瓶装燃气案 处罚种类 罚款
姓名/名称 大洼县田庄台福元液化气站
项目名称 向平安镇金穗聚鑫园餐厅提供瓶装燃气
项目地点 大洼区田庄台街道
违法事实 向平安镇金穗聚鑫园餐厅提供瓶装燃气
处罚依据 根据《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文书文号 辽盘(大)城罚决字〔2022〕第40号
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2/12/16
处罚部门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任仲、刘智会
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持票据15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执行情况 自动履行
企业信用代码号  91211100122619688X
企业法人姓名 张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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