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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九届第21次常务会议

    1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九届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盘锦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废止〈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废止〈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修改〈盘锦市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科技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引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的意见》《关于废止〈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惠农贷”产品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会议指出,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是一份政府的工作任务“清单”,更是政府对全市人民的一项庄严承诺。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入开展“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和“增强发展动能、推进振兴先行”十大行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工作闭环,把各项任务具体到处室、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人头,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节点化推进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废止和修改的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与改革决策相抵触或与修改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推动现行政府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改革精神相衔接、相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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