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盘锦市兴隆台区运管家物流中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8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25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示平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盘锦市兴隆台区运管家物流中心运输土方未覆盖造成遗撒案 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盘(双)城罚决字〔2023〕第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运管家物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齐晓明(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1103MA0YR7PG43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违法事实 运输土方未覆盖造成遗撒
处罚依据 《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第三款
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决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
¥3000.00)
处罚决定时间 2023/1/31
处罚机关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姚笛  孙恒
执行情况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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