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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综执〔2023〕1号关于调整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次数:1175

                                                           

盘综执〔20231                   签发人:赵中华

                            

关于调整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大洼区执法分局、盘山县执法大队:

由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重新调整,现将《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3日

    

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盘安委办发[2022]30号)文件要求,结合《盘锦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盘锦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关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特制定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赵中华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认真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履行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和全年重点工作的内容,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三)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四)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标准,做好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工作。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从基础抓起,从制度抓起,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工作实际和面临的问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磊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督查、检查、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对相关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斌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半年和年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报局党组。

(四)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重大安全执法及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巡查处置工作;

(五)建立完善市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体系;

(六)负责全市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永军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市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党组书记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以定期检查为主线,以专项检查为补充,以建筑施工安全、户外广告安全设施隐患排查、物业小区私占及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检查为重点,将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督促各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责任网格内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五)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每半年向市安委会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六)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强化安全生产舆情引导;

(七)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局属各单位不落实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组织、督促纪检监察部门立足职责定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追责问责工作。

(九)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节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对办公楼内水、电、气等安全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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