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洼县西安农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39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示平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大洼县西安农场污水处理厂内的发酵室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案 处罚种类 没收实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辽盘(大)城罚决字【2023】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洼县西安农场
法定代表人 陈景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2112263006XN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大洼县西安镇高坎村
违法事实 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自由裁量标准 《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第四项、第九条规定
处罚决定内容 对大洼县西安农场污水处理厂内的发酵室予以没收实物。 处罚决定时间 2023/4/11
处罚机关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人员 宋凯、魏立忱
执行情况 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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